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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层商铺竟没楼梯 开发商称是为方便业主装修

    在山东省临沂市,苑先生花费近70万元在沂水县翰林华府购买了一套两层沿街商铺,交房后却无法到二楼验房,原因是屋内上下楼之间没有楼梯。苑先生多次找开发商交涉,但因合同中未涉及楼梯一项,事情始终未得到解决。


  据苑先生介绍,2011年他在翰林华府预定了一套两层沿街商铺。2012年11月份,该商铺交房,苑先生验房时却发现,商铺内上下楼之间没有楼梯,仅在一楼楼顶的一个角落留了安装楼梯的缺口。


  “没有楼梯,我根本无法到二楼验收房屋,到现在为止我也不曾到二楼看过。”随后,苑先生找到开发商协商,开发商回复说,不仅苑先生一家商铺有这种情况,这批沿街商铺设计就是如此,并表示不会补装楼梯。


  开发商的回复让苑先生很难接受,苑先生说:“当时在购房的时候,我以为楼梯等设施都是交房时已经配备好的。毕竟是两层商铺,肯定得有楼梯,所以没有详细询问这方面的问题。”据苑先生介绍,购买商铺时销售人员没有提前告知不设置楼梯,合同中也未涉及这一项。“不知道开发商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?开发商是否应该补装上楼梯?”苑先生问。


  随后记者咨询了翰林华府的章姓工作人员。章先生表示,设计图纸中本来就没有楼梯。“如果有楼梯,我们会在合同中表明,不安装楼梯是为了让业主二次装修的时候方便自理。”章先生说。


  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昆明对此表示,首先要明确合同中对楼梯一事是否有明确注明,如果没有注明需要业主自理的话,楼梯就该由开发商建造,因为楼梯也是房屋的组成部分。“对于现在这种情况,双方可以相互协商,如果协商未果,业主也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。”